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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014290221/2022-00009 发布机构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1-26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1-26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有效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和平路3-1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762658,电子邮箱:haxinxi@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按照202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省卫健委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安排,通过“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淮安”政务微信等平台,以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0余条,其中,要闻、市直动态、县区传真等常规栏目信息1040余条,政务信息127条。通过“健康淮安”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14条、微博推送信息171条。

二是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隔离管控、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及专项资金情况;依托信用中国(江苏淮安)网站,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托育机构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4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做到有申请必登记、有登记必答复。今年以来,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申请均按程序及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无法提供1件,因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及时对错链断链进行更正,确保已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334574次,“健康淮安”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达480324人。多渠道发布图文并茂的重大政策解读信息、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健康科普知识。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提高服务公众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公开信息全部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工作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安全、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7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能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但还应进一步强化对群众迫切关注的民生类政策的公开与宣传,如医疗卫生、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民生政策。二是调查互动开展较少。能够通过主任信箱、行风热线、12345便民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并回应群众意见和建议,但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不足。三是政策解读还需深入。能够及时对政策文件进行针对性政策解读,但解读形式还需丰富,范围还需拓展。今后,我委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面谋划、深入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拓宽工作思路,稳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学习对标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优化信息发布,紧跟最新政策和群众所需所盼,加大便企利民等各类信息推送力度。

二是提高解读质量。通过图片、视频等等多形式丰富解读形式,通过领导、专家等多角度拓展解读主体,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保证政策内容能够被群众全面理解。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妥善回应群众的咨询提问,有效开展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