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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0   来源: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为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按照市“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法工作的通知》(淮卫字〔2022〕2号),制定《2022年度淮安市卫健委普法责任清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卫生部门及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职能。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和普法志愿服务行动,推动社会面普法深入开展。坚持以案释法,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评查,选树执法典型案例。2022年,市卫健委获评淮安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单位、第五届“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暨全民法律知识竞赛先进集体。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审核2019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发〔2010〕167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通过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一律进行法制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淮卫字〔2022〕55号),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及时、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淮卫办发〔2022〕120号),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法律咨询工作程序,全年共办理涉法事务17件。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编制发布《关于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淮卫发〔2022〕43号),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9类共265项行政执法事项,配合做好开发园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执法证办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一律通过法制审核和委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编制和公布《关于动态调整涉企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的通知》(淮卫发〔2022〕78号),配套印发《淮安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操作指南》(淮卫办发〔2022〕132号),明确了不予处罚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文书制作等事项,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印发《关于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职能分工的通知》(淮卫办发〔2022〕25号)、《关于做好承接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淮卫办发〔2022〕137号),及时调整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推进窗口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省市要求,推动涉及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的“苏服办”移动端标准应用清单事项全部上线。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淮卫办字〔2022〕79号),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是突出做好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召开党委专题议稳会议、全市卫健系统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会议,印发《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淮卫办发〔2022〕116号),围绕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统筹推进涉稳风险研判及隐患排查、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等各项任务,确保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和谐稳定。2022年,市卫健委获评2021年度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充分发挥委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系统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到依法决策。建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将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履职能力与当前法治建设任务需求还有差距。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建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特别是当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涉及领域越发广泛,对我们行政行为特别是涉及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法治建设机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许多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是我们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作为政府部门,在如何具体抓好落实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够健全,需要我们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落地落实。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法治宣传,做到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有效防范风险、化解矛盾。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各级各条线法治工作责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专题集中学习和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及时调整、编制、公布市卫健委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涉企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执法。

2.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制定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清单,细化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行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完善办事指南、专家库、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清单,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做好常态化涉稳研判,及时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涉稳风险隐患,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大局稳定。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