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精神,2020年6月10日-19日,我委组织对全市5所二级中医医院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确认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涟水县中医院、金湖县中医院、盱眙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 0517-80831613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