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总要求为统领,以建设省区域精神医疗中心为追求,以“精神、心理、神内、睡眠”四大特色专科为支撑,坚持“大综合、强专科”发展战略,以增加患者在就医防病过程中的获得感为目标,内强素质本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外解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就医体验,攀高比强、补短强特,取得了国考进位、运营见效、实力见长的初步成效。
一、服务做“加法”,持续改善就医体验
一是增设多样化门诊服务。设立方便门诊,采用自助机和窗口挂号方式,服务费2元/次,大大提升了就医获得感。开设心理咨询夜门诊,满足部分上班、学生群体和老年群体就医需求,延长心理咨询服务时间,确保心理服务资源科学配置,保证夜门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设学习困难门诊、青少年注意障碍门诊、孕产心理门诊、更年期心理门诊等多个周末专病门诊。增设高级专家门诊、认知障碍门诊。增设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多导睡眠监测分析等非药物诊疗科室,增加中医药治疗手段。
二是增设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优化门诊和住院服务资源,将预检分诊、挂号缴费、医保咨询、住出院办理、志愿者服务、投诉等窗口集中在一个区域,让患者少跑腿,改善就医感受。
三是增设院外心理健康促进中心。在院外租房建设门诊,投资2000万元建设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等九大功能于一体的淮安市心理健康促进中心,全面提升我市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二、问题做“减法”,持续化解就医弱项问题
一是减少就医环节。履行淮安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职责,承担“三无”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援助、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救治工作。实行门诊中午不停诊、无节假日门诊服务。
二是减少就医堵点。强化第三方外包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投入3200万元实施信息化“14533”工程,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流程智能化的患者服务流程。
三是减少就诊时间。牵头组建淮安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淮安市心理卫生专科联盟。2023年度共安排精神科、心理科专家286人次到联盟单位坐诊、查房。
三、质量做“优法”,做严做细医疗安全
一是医疗核心制度优管理。开展病历全覆盖质控活动,举办持续改进案例比赛,定期召开医疗质量评议会。强化护理三级质控,持续提升护理品质。开展临床“订单式”培训。推动全院医护分开绩效核算落地,充分发挥护理二次绩效考核杠杆作用,合理拉开绩效档次。
二是医疗环节质量优管控。建立领导督查、职能部门普查、科室自查、总值班抽查的质量检查模式,形成日交班、周通报、月考核、季简报的督查反馈机制。加强关键时段督查,落实高风险患者的监管。聚焦各科室考核,变“主观评判”为“数据排名”,通过考核月度排名,变年底“算总账”为平时“记细账”。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定期对不良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开展系统性改进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对不良反应多且安全隐患突出的药品及时清退出供应目录。
三是护理管理服务优品牌。落实整体护理责任制,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的优质护理服务。优化“一科室一品牌”内容、特殊护理单元优质护理措施。继续开展护理延伸服务,为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健康指导,降低患者再次住院率,患者护理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5%以上。推动全员参与,将健康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医疗护理工作的过程,进行疾病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自制宣传卡片、建立病人服务微信群。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心理科普讲座,科普宣传形式多样、阵地多维、成效较好。
四、保障尽“全力”,抓实抓优主题活动
一是面上基础得力。国考排名实现三连升,2019年列全国85名全省第9名到2022年列全国第23名全省第1名,A等次。服务量攀升,近三年,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以年均20%以上速度增长,目前常态化住院病人保持在1400人左右。
二是专科建设给力。将精神科病房细化成12个亚专科,强化内外科综合支撑,新开设重症康复医学科、介入导管室、消化内科、骨科等综合科室,建成以精神科为主体、心理科为重点、睡眠科和神经科为特色、综合科为支撑的“1+1+2+N”专科集群。普通精神科和医学心理科是省临床重点专科,双相障碍科、神经内科、睡眠医学科、司法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等6个亚专科创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无抽搐电休克”全国领先,年治疗量达2万例次。创成国家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建成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神经调控中心。“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淮安中心”项目已经进入实操层面。
三是组织保障有力。充分发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能,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数据指标,提出持续改进计划。设立运营质量管理科,配备6名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2019年以来至2023年,门诊人次由13.81万人增至22.94万人,增幅66.08%;出院人次由9492人次增至1.4万,增幅47.49%;平均住院日从39.7天降至33天,药占比从31.6%降至23.1%,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43.62%增至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