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一
男,36岁,淮安区人,2月1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二
男,47岁,开发区人,2月5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三
男,51岁,淮安区人,2月5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四
男,37岁,淮安区人,2月7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五
男,51岁,开发区人,2月8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六
女,54岁,淮安区人,2月12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七
男,68岁,淮安区人,2月13日入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综合其症状和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经过治疗,患者病情逐步好转,病毒核酸检测连续两次以上阴性,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