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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提质增效

时间:2021-12-01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淮阴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明确改革事项方式,落实改革举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举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取消设置审批环节,不再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二是审批改备案。全面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设置者只需提供有关备案材料,窗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诊所基本标准和备案管理程序,对备案诊所的真实性与备案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窗口人员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同时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事项及违反承诺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对材料齐全,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取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验资证明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需要提供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提供“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按照要求做好下放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机构的行政审批,并将机构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是强化监管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或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或备案,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