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苏卫医政〔2023〕39号)文件要求,现将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80831622)。
附件:淮安市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docx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